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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服务费项目磋商公告
时间:2026-04-28 16:28:35 点击次数:0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服务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B-2026-40

三、项目预算金额:

  3.1项目预算:60000.00元;

  3.2项目最高限价:6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4.1标的内容: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服务费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4.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4.4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4.5服务地点:局政策法规科以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4.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04 29 日至2026 05 08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6.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6.3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05 090940分。

  7.2递交地点: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 05 09 0940分。

  8.2开启地点: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95-2124287

 

代理机构: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503955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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