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2 项: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现更正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2 项: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
注:其他内容不变,对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造成影响,不重新上传招标文件。给各投标 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华夏路与华商大道交叉口北 300 米路东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370-33260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汇元大厦七层 联 系 人: 闫女士
电 话: 1589695999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