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防办、济源示范区人防办、各省直管县(市)人防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等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河南省人防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4日
红头文件链接:https://oss.henan.gov.cn/typtfile/20210311/6b9ff336a63d4b999307fe7f54c09a0d.pdf

